无穷级数
常数项级数
tip
设有数列 ,则称
为无穷级数,令 ,则称数列 为级数的 部分和数列,如果部分和数列有极限 ,即
则称级数 收敛于 ,此时称 为级数的 余部。
显然,如果级数收敛,则
相关定理
若 为非零常数,则 与 同敛散;
可加性:若两个级数分别收敛于 ,则级数之和收敛于 ;
两个级数中的任意一个级数发散,则级数之和一定 发散;
若两个级数都发散,则级数之和可能发散,也可能收敛;
去掉、增加、改变级数的 有限项 不影响级数的敛散性;
收敛级数任意加 括号 仍收敛,且和不变;
括号
在原有级数里随意将若干项用括号括起来看作新级数的一项;在原级数里这样添加的括号可以是有限个,也可以是无限个,只要原级数收敛,添加括号后得到的新级数就一定收敛。但请注意:原来带括号收敛的级数,去掉括号后却未必仍收敛;带括号发散的级数,原级数一定发散。
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是 ,即级数收敛,通项趋于零;通常使用其逆否命题,若 ,则级数一定不收敛。
info
若 ,则级数发散
正项级数的判敛准则
正项级数
各项都是正数的级数,若各项都是负数,可以乘以 转化为正项级数,敛散性相同。
定理
部分和有界 是正向级数收敛的充要条件;
比较判别法:若两正项级数 ,存在某个正数 ,当 时,,则
- 若 收敛,则